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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机构改革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传[2019]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后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能调整,市城管局联合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对《临时建设自行拆除保证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形成了《临时建设自行拆除保证金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stcgfzk@163.com)发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临时建设自行拆除保证金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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