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滨城市汕头的环境资源财富,更离不开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力推进。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环保责任考核,加强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中PM2.5浓度为29μg/m3,PM10浓度为46μg/ m3,降水酸雨频率从2013年的1.8%下降到今年的0.2%,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保持100%达标,地表水中韩江西溪大衙段、韩江东溪汕头段和外砂河水质保持为Ⅱ类,水质状况优,近岸海域各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环境质量的好与坏,关系到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大局。对此,10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前所未有的高规格大规模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对环境违法零容忍,发出了向破坏汕头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宣战,向没有汕头心、百姓情的黑心企业开战的动员令。同时先后出台了《汕头市区(县)和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实施意见》、《汕头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实施意见》、《汕头市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把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区(县)、各部门,层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等一系列责任书,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然包括了环境保护。市委、市政府将环境保护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突出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市民文明素质“两大重点”,攻克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生态保护、投资环境“四大难点”,统筹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在内的“六大专项创建”,以“九大提升行动”为推手,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方案,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强化水环境治理为重点,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推进污染源头管控,实施区域污染联防联治。颁布实施农村环境提升行动方案,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在创文责任考核和督办推进下,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困扰周围群众30年的违规建设生牛屠宰场等一批环境难点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是落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最有效手段。对此,我市紧紧抓住新《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文件出台的契机,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同时出台了《汕头市涉水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执法督查工作方案》,10月19日开始,环保、安监、消防、公安、经信、工商、税务、水务、国土、规划、城管、质监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重点流域地区、重点污染源进行精准打击,对涉嫌非法排污企业实行多部门分别立案查处。2013年至今年11月份,全市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96家,行政立案788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49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6宗,罚款金额2578万元。上月30日,潮南区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二批举报案件,并迅速进行处置,对发现的2家非法印花工场进行查封、停电,已立案2宗,并将涉案人员5人实施行政拘留。本月7日,潮南区纪委对两英镇古溪村环境污染问题有关责任人共11人进行问责,其中,对4人立案调查,对7人进行诫勉谈话。
(记者陈冬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