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头部
分享到:
规范停放 安全充电 | 汕头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倡议书
  • 2026-07-16 14:41
  • 来源: 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
  • 发布机构: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
  • 【字体:    

规范停放 安全充电

拒绝进楼入户 守护消防安全

——汕头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电动自行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然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防严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禁进楼入户,不占用生命通道

请自觉遵守规定,严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在居住、办公等室内场所停放、放置或者充电。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其他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严禁在高层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建筑毗邻设置的,其周边2米范围不得设置除防火门外其他门窗洞口,建筑楼梯间首层出入口周边5米范围内请不要停放车辆,确保紧急情况下疏散通道畅通。

法律法规提示:《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载人电梯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品。违反本条规定,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载人电梯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或者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安全充电,远离火灾隐患

请使用小区或公共场所设置的集中充电桩、充电柜等合规设施进行充电,不要“飞线充电”,不要将电池拆卸后带入室内充电。充电时请注意控制时间,避免过夜长时间充电。充电场所应保持通风,周边不要堆放可燃物。鼓励按照《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按照相关要求配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或在符合安全要求并依法征得相关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建设或者改造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法律法规提示:因违规充电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选购合格产品,拒绝非法改装

随着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增长,电池老化、线路磨损等火灾隐患会持续加剧。车辆使用满两年,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电车专家”完成车辆评估自查,或前往品牌门店开展专业安全检测;使用年限超过五年的电动自行车,建议及时更换老旧车辆,从源头降低起火风险。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套电池、充电器,不要擅自改装电池、电机,不要加装大功率配件。使用过程中,请定期检查电池、线路、充电器,发现老化、破损、发热、鼓包等异常情况,请及时到正规维修点检修或更换,不带“病”使用。切勿将报废电池更换拆卸,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电车专家”联系回收。

法律法规提示: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共建共治,互相监督提醒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镇(街道)或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处理。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由镇(街道)明确负责安全巡查管理的基层组织或管理单位。广大市民也应主动关心身边消防安全,善意提醒家人、邻居遵守安全规范。

法律法规提示: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巡查、劝阻和报告职责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知法守法,共护平安家园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让我们从每一次不进楼入户、每一次安全充电做起,携手共建平安、和谐、幸福的美好家园!

汕头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7月14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 脚部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本网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 4405000014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Shantou Municipal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