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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潮南消防部门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陈店镇湖西村五片的李元俭复合板加工厂内私设住宿场所,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消防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令该厂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同时责令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对住宿场所进行拆除、搬离,及时恢复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部门提醒:“三合一”是消防违法行为,且火灾隐患大,危险性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内私设“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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