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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澄海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此次检查,发现消防违法场所一处,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处罚。
执法人员在汕头市澄海区凤翔信宁凤翔路23号徐云龙经营的商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同一层建筑物内设置经营区域和住宿区域,未进行物理分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 1591-2015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场所作出临时查封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不可违规设置住宿设施。确需设置的,应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做好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安全出口,确保住宿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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