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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澄海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此次检查,发现消防违法单位一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并处以一万一千元罚款。
执法人员在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上埭祠竹8号的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厂停产停业,并作出一万一千元罚款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不可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确需设置的,应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做好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安全出口,确保住宿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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