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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濠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达濠街道赤岗社区一培训机构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大队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负责人立即改正。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该培训机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及时更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如遇紧急情况发生断电将难以辨别疏散道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对该场所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对负责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导负责人进行整改措施,要求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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