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澄海区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广益街道益民路益美园一自选商场内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疏散通道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处以2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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