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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涉氨制冷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近日,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市监局联合对濠江区制厂开展涉氨制冷专项检查,区应急局、消防大队陪同检查。
检查发现,濠江区广澳街道一制冷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生产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且无独立的疏散通道,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检查组对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负责人当场整改。
检查组同时查看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储存设施设备、快速冻结装置等重点设备设施及重要场所、防火间距和厂房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一一指出企业安全档案资料不全、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火巡查及员工安全培训,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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