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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深化消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汕头支队大胆尝试,积极开展火灾现场保护试点工作,结合近几年火灾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消防改革便民举措,制定了《汕头市火灾现场保护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幅压缩了火灾现场封闭时限,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火灾当事人生活生产经营影响,以实际行动支持民众复工复产。
《规定》主要对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原则、适用情形、封闭时限,火灾现场类型、解封权限以及上下级消防救援机构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细化,不但规范火灾现场保护工作方法、范围、时间、解封等流程环节,同时也根据火灾等级、调查复杂程度、起火的特征和燃烧特点等情况采用分类保护方法,对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和损失轻微火灾作了不同时限的封闭规定,对非构筑物的户外火灾(无当事人)、损失轻微、无人伤亡且无放火嫌疑的,火灾扑救后直接移交给当地村居,无需封闭火灾现场,合理确定火灾现场封闭范围和时间,大大压缩了火灾现场封闭的范围时限,减少对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的影响,释放更多的消防改革红利,能够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深化消防改革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支队将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评估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实效,确保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纠正,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修订、完善和补充《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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