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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生产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近日,南澳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南澳县深澳镇某工艺坊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工艺坊在阁楼设置住宿,存在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工艺坊责令停产停业。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业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不可违 规设置住宿场所。确需设置的,应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做好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安全出口,确保住宿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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