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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澳县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深澳镇政府在"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中发现深澳镇总兵府旁一家庭旅馆疏散通道不足。消防人员依法对该旅馆实施责令限期整改,旅馆业主积极配合,现已增设了逃生窗和设置了消防逃生软梯,确保生命通道的畅通,消除了安全隐患,为自身财产安全和游客生命安全加强了保障。
在此南澳县公安消防大队提醒广大出租业主一定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配齐消防安全设施,完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台帐,保障自身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南澳旅游建设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根据《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规定:
第十一条 封闭楼梯间、敞开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外的出口可以作为安全出口;当主体结构为可燃材料时,木质楼梯应经阻燃处理,楼梯的宽度、坡度应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第十二条 墙、柱、梁、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等均为不燃材料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1. 采用钢结构时应进行防火保护,柱的耐火极限应达到2.0h,梁的耐火极限应达到1.5h;
2. 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m。当房间门至楼梯入口的疏散距离小于15m,且使用楼梯疏散的各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除首层外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3. 楼梯间隔墙、室外楼梯贴邻的外墙、楼梯的建造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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