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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潮阳消防部门联合联合铜盂派出所民警对位于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港口桥旁的一铁皮临设处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私自销售汽油,存在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违法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场所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同时依法收缴该场所存储的汽油,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恢复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近日,消防人员对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该场所的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不能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要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否则消防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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