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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澳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后宅镇龙滨路的青旅住宿检查中发现,该旅馆存在逃生窗设置不规范,存在被防盗网封闭的问题,严重阻碍逃生。
消防人员责令该民宿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对设置在住宿房间逃生窗上的防盗网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恢复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7月8日下午,消防人员对该旅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该旅馆已对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一一整改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一经发现场所存在"三合一"消防违法行为的,消防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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