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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用户用水需要,我们对供水服务作出如下承诺:
1、执行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8%。
2、执行国家规定的供水服务水压,最低服务水压为城市建成区内供水管网(珠基2米起)高程14米,城市公共供水水管水压测压点不少于12个。
3、建立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接受报漏、报修、咨询、投诉。
4、保持正常管网运行。定期巡检,维护保养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供水设施完好率98%以上;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突发性漏水抢修,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小修24小时内修复,大漏连续抢修。
5、定期抄表,准确及时,抄表准确率98%以上;按市发改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6、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项目异议,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7、在用户资料齐全、现场具备通水条件的情况下,于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需现场核实的,勘察设计时间。
8、认真接受用户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特殊情况,承办部门需向用户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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