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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正式施行,符合申领条件的在汕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汕头居住地所属的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这项便民、利民政策将为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与福利,让广大同胞共享祖国改革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成果。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为方便在汕港澳台同胞就近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我市共设置了14个办理点(见附表),涵盖金平、龙湖、澄海、潮阳、潮南、濠江、南澳等各个区县。港澳台同胞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内地(大陆)可以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三项权利,居住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以及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在内的九个方面的便利。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采用了居民身份证制作技术标准,确保了在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用于识读身份证的所有终端和设备都能识读,实现与身份证在日常使用上的无差别体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很好地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
(记者林彦恂、林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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