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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请求人名称 | 被请求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争议事项 | 行政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理的结果 |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 注 |
汕知纠[2016]35号 | ZL201230091342.0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汕头市佳仪糖果玩具有限公司 | 91440515MA4UL7F00L | 宋志华 | 请求人广东好心情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处理被请求人汕头市佳仪糖果玩具有限公司侵犯其名称为“糖果包装容器(手提袋)”,专利号为ZL201230091342.0外观设计专利权行为。。 |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1、责令汕头市佳仪糖果玩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ZL201230091342.0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 2、责令汕头市佳仪糖果玩具有限公司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手提包果汁软糖”成品50大盒、半成品8框及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一套。 |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2017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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