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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请求人名称 | 被请求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争议事项 | 行政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理的结果 |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 注 |
汕知纠[2014]2号 | ZL201320565440.2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 汕头市金平区信诚机械厂 | 440508600402567 | 吴创光 | 请求人王睦冬请求处理被请求人汕头市金平区信诚机械厂侵犯其名称为“全自动卸胶的电脑刺绣热熔拉幅机”,专利号为ZL201320565440.2实用新型专利权行为。。 |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1、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犯ZL201320565440.2专利权的行为。 2、责令被请求人销毁侵犯ZL201320565440.2专利权的侵权产品一台。 |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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