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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 6月12日依法认定下列一宗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用地单位: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坐落:保税区A06-1-2地块
宗地四至:东至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南至通洋二街、 西至广平路 、北至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面积:11649.2平方米(折合17.4738亩)
闲置时间:2020年5月1日起
闲置原因:因国家安全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无法推进,认定为政府原因引起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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