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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以及“汕潮揭”同城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全市医疗事业均衡发展,巩固和发展粤东区域医疗服务中心的地位和作用,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汕头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当前面临的现状和发展形势,明确了五年规划的发展目标、要求、任务,指出到2015年,全市达到每千人口床位数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8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力争达到2.1人,使医疗服务供给与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规划》以居民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保障居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落脚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行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服务网络的组成机构和服务功能,构建紧密的分工合作关系,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行两级服务网络配置,即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在农村建立以二、三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使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层次清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效益显著的目标。
《规划》明确到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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