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近日,我市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清理规范1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了1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并对做好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和后续监管提出要求。
2016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分别公布了3批次113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比例达44.7%,进一步切断中介服务利益链条,促进行政审批增速提效。在前三批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市编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衔接省政府第四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研究提出了第四批清理规范的1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涉及司法、财政、国土、环保、住建等8个部门,主要在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企业投资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等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领域。
下来,我市将按照省的部署,推动建设网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名录,优化中介服务资源配置,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更多通过平台购买和承接服务,营造公平开放、公正透明、便企利民的中介服务市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