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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2 17:00
  • 来源: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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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具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落实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工作安排,依法推进履职履责,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扎实推进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夯实法治根基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细化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分工,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普法工作。

  (二)持续落实学法用法,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会,调动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市直机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激发学习热情,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及党章等重要法律法规,圆满完成年度学法考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工作人员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中共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本部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事项,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做到充分征求意见、充分开展讨论、逐项民主决策,严格执行落实。同时,建立机关重要项目、文件等合法性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截至12月31日,已有37个项目开展法制审核,其中16个项目请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四)完善机关法制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开展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当前合计2部市政府规章由我局牵头实施,1部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根据《汕头市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按时完成相关评估工作,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已期满自然失效;二是根据《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制度》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做好审批改革、政务服务等相关文件政策公开。截至12月31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业务信息共106条,“汕头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918条。

  (五)发挥平台优势,开展群众法治宣传教育

  发挥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特点,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实体政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民法典、保密法等系列普法学习宣传片;通过服务大厅前台向办事群众发放“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及“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等宣传册;依托“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专栏活动,定期推送有关民法典解读内容,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结合案例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紧抓事项清单管理,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

  印发《汕头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工作方案》(汕政数通〔2023〕38号),围绕“事项要素统一、审批要求统一、业务流转统一”工作要求,在省统筹的基础上,将我市涉及区(县)、镇(街)、村(居)三个层级实施的七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统筹范围,对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共性要素进行规范再统筹,进一步实现同一事项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截至12月底,我市应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统筹清单1693项,已全部完成统筹。

  (二)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

  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组织各区县、市各部门加强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管理,着力提升相关重要指标。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完备度、准确性指标整改工作的通知》(汕政数通〔2023〕83号),针对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流程环节”、“办理地点”、“材料来源”、“办理材料”等要素开展全量巡检,组织市各部门分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印发《关于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减跑动”指标提升工作的通知》(汕政数通〔2023〕97号),通过对先进地市“减时间”“减跑动”指标优化成果进行分析、比对、监测,整理出我市待优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组织有关部门对照清单事项进行优化整改,不断提升指标水平。

  (三)推进政府权责清单管理

  推进权责事项标准化管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分厅对外公布权责清单,列明权力事项行使主体、类型、依据等,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截至12月31日,我市市级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共1746项。

  (四)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日常备案,按年度印发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截至12月底,我市市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146项。

  三、加快数字政府支撑能力建设,提升政府履职水平

  (一)加强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政务协同

  组织推广应用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促进全市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截至2023年 12月底,我市共开通粤政易帐户约8.2万个,日活跃率60.25%,入驻34个应用,开通范围覆盖至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管理层)和群团组织。

  (二)推进数据共享整合与开发利用

  持续强化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汕头分节点运营运维建设,持续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数据共享利用,开展政务服务办件过程数据、“互联网+监管”、信用信息等数据汇聚治理。截至12月底,有305个单位依托分节点上线6268个共享目录,有74个部门提交296个数据申请单,系统库表交换量68亿条,服务接口调用量9.5亿次。配合省完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印发《汕头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方案》,在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

  (三)打造市域治理“一网统管”体系

  成立“一网统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和“一网统管”相关工作。完成市域治理“一网统管”粤治慧平台部署,在省的支持和指导下,开展省“一网统管”基础平台标准版本地化部署,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五大政府职能,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汕头分节点,利用“粤治慧”平台的综合态势、专题赋能等中心能力,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监管、工程建设等多个专题应用建设,率先在粤政易工作台上线“政府治理专区——领导驾驶舱”,推出“汕头南澳深澳大脑”特色专题。

  (四)高标准谋划建设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认真贯彻落实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中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等任务目标,聚焦部门业务职能、群众企业办事等场景,开展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监管、统一工作门户、统一调度等14个基础能力中心,并充分利用数智化手段在群众办理渠道上做“加法”,在部门审批流程上做“减法”,快速实现单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申报和审批、一件事主题服务的申报和审批、“秒报秒批”等政务服务应用,同时,通过建设政务服务能力中台实现系统对系统、接口对接口的方式实现数据之间的信息互通,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业务流程整合创造条件,真正实现以业务为导向、随机应变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支撑体系,有效提升我市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式一网式”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积极协调督促各部门,印发《通知》,召开工作推进会以及通过一对一研究协调推动等方式,全面摸清市直各部门未进驻事项情况及进驻需求和计划,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了17个部门、共186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时,持续深化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通办,集成服务”运行模式,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个窗”,有效助力我市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本部共进驻行政审批部门38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933项(其中纳入综窗事项数1891项),另有进驻不动产分厅58项,合计进驻事项1991项。

  (二)实现政务服务多渠道办理

  阶段来,我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努力打造“最多跑一次”的汕头服务品牌,推进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一是着力提升网办水平。截至12月28日,我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87.4%,全流程网办率75.1%,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减率95.2%,网上可办率98.8%,全流程网办率96.3%。二是推广应用“指尖办”平台。截至12月底,“粤省事”汕头实名注册用户数累计533万,上线1048项政务服务事项(含205项特色事项),包括办理类621项、查询类393项、预约类34项;其中实现零跑动528项。“粤商通”汕头市场主体用户数56.21万,注册率实现100%,上线事项共1150项(含366项地市特色事项),其中办理类862项,查询类260项,资讯类28项。三是全面落实“就近办”“自助办”服务,推动自助终端机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目前,我市已铺设1835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7个区(县)、69个镇(街)、1091个村(居)全覆盖,可办理公安、司法、人社、医保、税务、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事项266项。四是建设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视频办”服务专区,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汕头“视频办”服务专区的通知》,推动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服务专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咨询、材料预审等视频面对面服务。目前,该专区上线“视频办”服务事项448项,进驻客服93位,已服务企业和群众用户数(去重复)1234位。五是减少企业群众跑动次数,印发《关于打造“最多跑一次”品牌 推进“不见面审批”提升汕头营商环境的通知》(汕政数通〔2023〕26号),组织相关部门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水平,将跑动次数控制在1次以内。当前,我市市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已实现100%。

  (三)数据赋能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新增与陕西西安、湖南郴州、黑龙江鹤岗以及云浮等地市签订合作协议,目前已与陕西西安、湖南郴州、福建漳州、宁夏银川、黑龙江鹤岗以及省内8个地市建立政务服务跨域合作机制,同时,建设我市跨域通办平台,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持续推动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目前,已实现300多项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秒批秒报”改革。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秒批秒报”改革 助力营商环境有效提升的通知》(汕政数通〔2023〕19号),组织各部门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探索审批服务智能化发展,推进政务服务实现“秒报”的即时申报模式和政务服务“秒批”的无人工审批模式,最大化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有效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截至12月底,我市已上线“秒批秒报”服务事项608项(去重后),涵盖人社、公安、住建、卫健、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水、电、气等35个涉企便民高频服务部门。三是有序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印发《关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汕政数通〔2023〕20号),协调各部门就出生、教育、就业创业、工作、退休养老、开办企业等企业、群众服务重点领域,以“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开展事项、流程梳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全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同时,依托全新上线的“汕头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相关“一件事”。当前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分厅“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专区上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内资公司股权转让一件事”“企业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一件事”等主题集成服务403件。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政务公开,打造法治政府形象

  (一)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

  严格执行《汕头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好差评”事项全覆盖、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并督促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差评整改,实现差评整改率达100%。建设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监督管理系统,并接入省政务服务监督平台,按规范实时将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运行数据、管理数据以及视频监控数据汇聚至省政务服务监督平台,有效实现大厅监督可视化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助力推动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二)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运维保障和全市重点工作宣传。做好“头条”信息发布维护,及时传递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政策解读、人事信息等主动公开力度,推动市、区县两级规范性文件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益广告等重点专题专栏建设维护。截至12月31日,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动态2631条,政府文件95个,政策解读105条,政府公报49期、3辑,人事任免信息12期;“汕头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推送时政类、政务类、民生类信息1145条。二是加强常态化监测、通报,确保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和意识形态安全。截至12月31日,协调办理国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23件、省府办交办“网上咨询”52件,落实省府办季度检查和日常监测的错敏信息整改262条。三是加强网站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等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加强监控预警、值班读网,做好省市攻防演练期间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网站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确保重保期全市重点党政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

  六、存在不足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不足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和难点: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不足。受本局无行政审批、监管职能的限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跟随时事安排学习、宣传重点的情况;受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空间限制,线下普法宣传活动主要结合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频次不高;微信公众号日常推文结合实际案例、紧跟实事热点,但群众知晓度还不够高。二是全市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仍较为薄弱,部分国垂和省垂系统尚未打通,影响地区探索推进审批流程改革优化的范围和深度。三是部门数据共享意识不足,拒绝共享数据价值较高的实用型数据;四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较为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引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继续推进法治建设,完善法制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巩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成效,不断完善全市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和动态管理机制。三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扩展“一网统管”的应用范围,基本形成汕头市域“一网统管”业务协同新格局;持续完善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政务大厅监督可视化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持续做好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推出具有本地特色个性化应用服务。四是继续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统筹推进我市“秒批秒报”改革和“一件一次办”工作,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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