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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16〕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市分工方案。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各区县、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在本方案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开。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还要加强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指导。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落实情况。
附件:汕头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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