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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打击制售假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近期我局郭兰跃副局长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打击制售假酒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是以酒类批发市场、批发经营者为重点对象,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资格,督促酒类经营者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酒类产品合格证等文件并做好相关记录,核查所经营酒类产品的标签标识、进货手续和合格证明。进口酒类商品必须有中文标签、必须有相关的进口检验检疫手续材料。同时,酒类批发经营者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目前未发现有制售假酒等违法违规现象。
我局将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规范”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打击、及时规范,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酒类经营秩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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