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由企业提出申请并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要求,经我局审查通过,对以下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及证号
企业名单
证号
注销时间
汕头市康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粤341039
20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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