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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汕头市落实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汕食药安办〔2023〕8号)及《2023年汕头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市监办字〔2023〕66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辖区内的食品企业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从2023年3月27日至5月12日共完成食品抽检762批次,746批次合格(其中1批次为复检合格),1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7.90%(详见附件1-3)。本次抽检不合格主要是食品的大肠菌群、霉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三期)合格明细表
2.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三期)不合格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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