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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的通知》(粤食药监食〔2011〕14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120号)等有关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文件的要求,经各区县局、市局各分局审核评定并推荐上报,现将2022年第二期通过审核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名单附后)予以通报。
汕头市2022年第二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名单.pdf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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