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自2024年5月以来,市食药安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链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线索。
(二)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只收费不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收购、屠宰、经营、“调包”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私屠滥宰生猪的违法行为或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等违法线索。
(三)肉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查验要求对畜禽肉类进行进货查验,采购病死畜禽产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制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虚假宣传等违法线索。
(四)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其他关于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违法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的联系方式
政府热线:12345
市食药安办、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市公安局:110
市农业农村局:0754-88135815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类生产加工、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
(二)为使所反映的问题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要详细描述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三)四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汕头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 汕头市公安局
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