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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汕头市落实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汕食药安办〔2024〕15号)及《2024年汕头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市监办字〔2024〕55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辖区内的食品企业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从2024年10月16日至12月10日共完成食品抽检722批次,716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9.17%(详见附件1-2)。本次抽检不合格主要是食品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N-二甲基亚硝胺、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2024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十期)合格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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