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根据《2024年汕头市落实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汕食药安办〔2024〕15号)及《2024年汕头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市监办字〔2024〕55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辖区内的食品企业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从2024年9月4日至11月12日共完成食品抽检816批次,806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77%(详见附件1-2)。本次抽检不合格主要是食品的菌落总数、二氧化硫残留量、N-二甲基亚硝胺、噻虫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 .2024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九期)合格明细表.xlsx
2 .2024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九期)不合格明细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