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16时许,位于你辖区胪岗镇新联村的一塑料编织袋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机械伤害,造成1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汕头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汕安委〔2011〕4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组织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调查,尽快查清原因,查明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报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在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按规定报市安委办备案。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抄送:潮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