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
(一)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相对稳定。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略有上升。据统计,2015年全市发生各类事故(含非生产经营性事故)514起、死亡190人、受伤325人,与2014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98%,死亡人数上升2.15%,受伤人数上升1.25 %;其中,工矿商贸、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呈现平稳态势;二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突破省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三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镇街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基层安全生产末梢管理力量;四是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隐患排查治理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排查整治了大批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领域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不大,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有发现;大量微小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安全措施不足或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培训教育不深入;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工矿商贸、渔业船舶、农村村民自建房事故时有发生。2015年10月,潮阳、潮南、南澳等地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幸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负面影响大,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二、2016年第一季度生产安全突发事件隐患分析
2016年第一季度集中了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假日,该时段各行各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经济文化活动密集,各类群众性传统节庆、民俗娱乐活动陆续举办,人流、物流、车船流猛增,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的人群高度聚集;加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各种引发事故灾难因素增加,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渡口渡船)、火灾、踩踏、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是安全重点防范期,必须高度警惕,严加防范,确保安全。
三、2016年第一季度生产安全防范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陈茂辉书记在全市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全力防范较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一是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打击各领域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点突出加强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消防火灾、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校园校车、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三是加强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安全动态预测预警,加强督查督导,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