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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申办条件
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对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的;经过甄别查明属于虚构流浪、乞讨事实,骗取救助的;享受申请救助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六养的;拒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情况的,不给予救助。
办事机构:
汕头市、澄海、潮阳区救助管理站
办事依据: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办事程序: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需要求助时,直接到政府设置的社会救助管理站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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