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市社会组织党委开展新发展党员集体谈话。会议组织市社会组织党委系统近2年的新发展党员进行入党宣誓,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章节。新发展党员在会上介绍了相关情况。市民政局副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刘勤裕主持会议并对新发展党员进行集体谈话。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市社会组织党委组织新发展党员进行一次学习,感受一次洗礼,得到一次提升,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不断增强社会组织领域党员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筑牢新发展党员的信念之基。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一要讲政治,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深刻认识到讲政治是具体的,是体现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二要重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作为一名党员,要善于学习,乐于思考,勤练内功,增强本领,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永葆初心不变。三要明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为社会组织领域的党员,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自身岗位作奉献,尤其在社会组织实际工作中,要敢于亮身份,作表率,展现党员的良好形象。四要严作风,加强自我约束。党纪学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党员,没有例外,要深刻认识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纪律严明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党员,要敬畏党纪国法,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底线、红线,绝不能碰高压线,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