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
“民族要振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是系统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参与,凝聚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各方力量。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党委特向全市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出倡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全市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服务大局,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优势特点,广泛动员会员积极参与,深入挖掘社会各种资源,积极主动对接乡村振兴项目,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实施帮扶项目等方面主动作为,大力开展志愿帮扶、捐赠帮助、科技帮扶、商贸帮扶、产业帮扶、医疗帮扶、消费帮扶等行动,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各自力量。
二、发挥优势,汇聚力量。全市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主动发挥自身优势,汇聚各方力量,积极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行业协会商会要利用行业优势和商业资源,持续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要发挥技术资源,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要发挥教育优势,开展教育培训和知识宣传;医疗卫生类社会组织要发挥服务优势,开展医疗卫生保障服务等。其他社会组织可根据自身优势,各尽其长,各显其能,因地制宜参与到助力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中。
三、创新形式,凸显成效。全市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积极运用多种形式方法,组织爱心企业、个人会员,通过捐款捐物、慈善义演义卖、义诊等方式为困境群体奉献爱心;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项目认领,与全市各乡村进行“一对一”帮扶;通过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残”为主题的公益服务项目,帮助脱贫群众解决更多生活问题。
脱贫攻坚须巩固,乡村振兴强衔接,社会组织不可少,资源汇聚助发展,同心共赴中国梦。让我们一起,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社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社会组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