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根据《关于汕头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法〔2017〕3号)有关要求,现将对已取得以及2019、2020年新增的汕头市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0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汕头市财政局88179763、汕头市税务局88481773、汕头市民政局88900622)
附件:2009—2020年度汕头市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