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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市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在防灾减灾方面,开展工作如下:
一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及时以市减灾办名义转发上级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印发了《汕头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方案》,对我市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5月11日,市减灾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在蓬鸥中学举办了2024年汕头市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校园地震应急避险和安全防范疏散演练活动。5月15日,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地震局、市森林消防支队、金平区金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在金东街道百合园活动中心举办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
二是做好《汕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今年5月份组织市、区(县)、镇(街)将三级对《汕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新修订,《汕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于12月初报市政府审定并印发,为建立健全我市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三是做好灾害信息管理报送工作。通过“全国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及时统计报送灾情信息,并邀请国家减灾中心专家为全市在信息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市、县、镇各级灾害信息员灾情统计报送业务能力,为我市更好开展灾情管理和灾害救助工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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