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各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中共汕头市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意见》,在新一轮绿美汕头大行动中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抢抓春季植树绿化黄金期,开展新一轮植树造林活动,深入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在此,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党委向全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各社会组织发出“助力乡村绿化 社会组织在行动”倡议:
一、行动起来,积极做乡村绿化的“宣传者”。要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导党员、会员增强绿化汕头、美化家园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传播绿色理念,普及绿色文化,弘扬绿色新风,形成支持绿美汕头大行动、共建共享宜居宜游美丽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行动起来,积极做乡村绿化的“参与者”。全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各社会组织要用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认真落实《绿美汕头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方案》,积极对接镇街、统筹资源、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以认种认养、设施建设、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植树活动,协同推进,投身新一轮绿美汕头大行动。
三、行动起来,积极做绿美汕头的“守护者”。党员要身体力行,自觉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要自觉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自觉抵制损树毁绿行为,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做绿美汕头生态建设的守护者。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社会组织党委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