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27号)要求,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评选表彰一批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我市分配推荐表彰名额3家。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推荐表彰名额分配和全市社会组织报名参评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围绕党的建设、作用发挥、法人治理、社会形象、运作规范等五个方面内容综合衡量,拟推荐汕头市女企业家协会、汕头市慈善总会和汕头市濠江区礐石街道珠浦社区慈善会3家社会组织为参评候选单位。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17日至23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汕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8号408室。
电话:0754-88900622。
汕头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