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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郑某某
违法事项:当事人郑某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受导游巫某委托,带领一旅行团到南澳县游玩并提供导游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以及《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内容:南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给予郑某某处罚款伍仟元(¥5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日期:2024-06-18
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
2.姓名:巫某
违法事项:当事人巫某是汕头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擅自委托郑某某代带一旅行团到南澳县游玩并提供导游服务,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属于“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内容:南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给予巫某处罚款伍仟元(¥5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日期:2024-06-18
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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