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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局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9〕12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19年施行以来,激励了我市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争先创优,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人力资源创新驱动发展,为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精神,我局拟对《通知》内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1年10月12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88645046;传真:88645073
电子邮件:stldjyk@163.com
附件: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改《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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