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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日前,市人社局转发了《广东省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指导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员工健康监测管理等措施,确保企业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加强用工安全源头管控工作,严防出现盲区死角。一是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防护物资储备、公共区域疫情防控管理、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设立等。二是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提前摸排员工活动轨迹分类进行管理,对符合复工条件的员工实现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及时掌握员工健康动态。
据悉,该工作指引已印发至各区县人社部门,并通过劳务派遣企业微信群发放至全市各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全市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积极响应,表示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如需了解详情,可自行下载工作指引,点击: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zyhshbzj/ztzl/ldzqy/zcwj/content/post_1726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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