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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首个新春佳节,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合理安排,科学部署,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结合今年春运工作和“两节”特点,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了多个巡查组,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巡查工作。重点加大对我市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行社、汽车客运站、城乡公交、高速收费站点、旅游景区、餐饮店、加油站、烟酒专卖店等市场价格巡查力度。
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00多人次,随机抽查有关行业单位128家,派发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800余份。
从市场巡查情况来看,我市春节期间,主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粮食、蔬菜、肉蛋禽等主要农副产品,食盐、成品油等商品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价格总体稳定。
大部分商场超市能做到明码标价;春运客运票价公示工作也基本规范,没有发现突破备案的上限票价行为;旅游景区能够执行规定的门票价格政策,景区内餐饮、旅游商店未发现趁机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春节期间价格秩序总体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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