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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函〔2021〕42号
市卫生健康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长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3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4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长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21]3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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