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20〕62号
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降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从3.98元降低到3.59元,老用户每立方米从3.38元降低到2.99元。
二、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从13.21元降低到11.23元,老用户每立方米从11.21元降低到9.23元。
三、你司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并在收费窗口的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
四、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管理和调整。
五、本通知自2020年6月10日起(按实际用气量计)执行。
附件: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5日
附件
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
销售价格表
自2020年6月10日起执行
说明:1.老用户指2006年12月26日前已缴交(含已签订合同)燃气管道建设
配套费用的用户,其余为新用户。
2.老用户优惠数量继续有效,老用户在优惠数量用满后,按新用户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