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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函〔2019〕714号 |
各区县发改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156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市直各国有景区及景区配套服务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最大限度清理规范景区不合理支出行为,加强对景区成本约束,并请于本月底前将清理情况及前三年相关成本资料报送我局。
二、各区县发改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把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抓长抓实,确保降价取得实效。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连同《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进展统计表》(见附件)请分别于每月3日前报送我局,以便我们汇总上报。
附件:汕头市(区)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进展统计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3日
函714(附件)
714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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