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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函〔2017〕1077号 |
各区县发改局,汕头供电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4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汕头市电价价目表(不含居民生活电价)
2.汕头市居民生活电价价目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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