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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殡仪馆,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落实殡葬领域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请各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和《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2018〕32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其中,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的规定,自2022年3月15日起,殡仪馆(火葬场)提供的租用纸(绢)花圈由原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调整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请收费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及明码标价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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