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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施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汕市发改〔2019〕191号)将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鉴于目前我市长输管网建设的现状,为了保障配气价格的延续性,拟对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每立方米1元)予以延期,待中心城区长输管道通气后现重新核定非居民用户配气价格。
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7月4日前书面函寄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819房,联系电话:88179202)。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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