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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发改函〔2020〕39号
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简化水价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253号)规定,特种用水包括洗浴、洗车用水等,按照省要求不低于10%的幅度下调个体工商户的用水到户价格,中心城区特种用水中的个体工商户到户价格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每立方米由6.50元降低至5.85元。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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